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第二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院决定启动2024年第二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办法
具体评审对象、评审条件、评审标准均参照《人工智能学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http://ai.hubu.edu.cn/info/1017/2551.htm)执行。
二、评审流程
1.11月4日上午11:00前,符合评审条件的研究生填写、提交《湖北大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导出,须正反一页纸),并将申报材料送至学院办公室,过期不候。本次参评科研成果及竞赛项目统计截止时间与第一批统计截止时间一致,为10月12日11:00前。
2、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于11月4日前审核申请材料、完成初评及公示工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学院公示无异议后11月8日将评审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4、11月15日前,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获奖学生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三、其他说明
未涉及事宜,由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表决。
湖北大学人工智能学院
202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