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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推荐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2-06-23 点击次数: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人工智能学院推荐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本院推免生申请资格条件

、推荐对象及申请基本条件

1.全日制在籍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基础扎实,修完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前三学年课程且成绩优秀。

4.专业志向远大,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法违纪、考试作弊和其他不端行为;

6.品行表现优良,无违规违纪处分记录。


二、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资格

(一)申请A类免试攻读研究生者,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A类是指:普通类,免试直接攻读硕士研究生。)

1)前三学年按照学院核准课程及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可比较性的前三学年学业成绩排名不低于40%,且必修、专选课无不及格记录。

2)国家大学生外语考试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四级成绩达到490分。


(二)申请C类免试研究生者,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C类是指:教育部“研究生支教团”项目。保留入学资格1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赴西部地区支教1年,期满后免试直接攻读研究生。)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业成绩和英语成绩底线应与所在专业普通类推免生成绩底线保持一致。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凡有不良记录者,一票否决,不得入选;

4.具有一定的表达能力,形象素质好,逻辑思维强,有较强的吃苦精神与适应能力,身心健康,能胜任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体检标准》;

5.具备以下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

2)已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已报名参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

3)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有志愿服务经历(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的;

4)具有校团委兼职团干部、校级团学组织负责人或学院团委副书记(学生)、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任职经历的;

5)参与各类竞赛活动(社会实践、学术科技、文体艺术、创新创业活动等),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

6)个人事迹极其突出,在校内外产生广泛积极影响,并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

推荐原则

一、 学院核准课程成绩组成:

以学生前三学年所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含必修课和选修课)作为学业成绩。


二、 综合素质成绩评议细则

根据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素质成绩。

(一)科研成果类(该项上限为30分)

1、论文计分。以第一作者在SCI一区期刊、CCF A类国际学术期刊或会议上发表学术论文者计30分;在SCI二区期刊、CCF B类国际学术期刊或会议、湖北大学中文一类期刊(权威)发表学术论文者计21分;在SCI三区期刊、CCF C类国际学术期刊或会议上发表学术论文者计18分;在SCI四区或E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者计15分;在湖北大学中文二类期刊(重要核心)发表论文者计12分;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者计9分;在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者计4分;在一般期刊或会议上发表学术论文者计2分。(论文须以湖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所有论文均以正式发表或网络发表为准,论文成果取最高分值1篇计分、不累加,论文发表期刊所属学科必须属于计算机与信息类学科)

2、专利和软件著作权计分。专利只认可第一完成人、软件著作权只能使用1人次,且必须已经授权。与计算机及信息技术相关的专利,发明专利计18分,实用新型专利计6分;与计算机及信息技术无关的专利,发明专利计6分,实用新型专利计2;软件著作权计4.5分。(专利和软件著作权成果分别取最高分值1项、不累加)


(二)竞赛项目类(该项上限为40分)

4A1类竞赛计分(A1类竞赛是指《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的A1类比赛、ACM - 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和“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两项比赛)

获国家级特、一、二、三等奖(或XX杯、金奖、银奖、铜奖)者,分别计40分、32分、24分、18分;获省级特、一、二、三等奖者(或XX杯、金奖、银奖、铜奖),分别计18分、15分、12分、9分。

5、 A2类竞赛计分(A2类竞赛是指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的A2类比赛)

获国家级特、一、二、三等奖(或XX杯、金奖、银奖、铜奖)者,分别计30分、24分、18分、15分;获省级特、一、二、三等奖者(或XX杯、金奖、银奖、铜奖),分别计15分、12分、9分、7分。

6、 B类竞赛计分(B类竞赛是指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的B1、B2类比赛)

获国家级特、一、二、三等奖(或XX杯、金奖、银奖、铜奖)者,分别计22分、18分、14分、11分;获省级特、一、二、三等奖者(或XX杯、金奖、银奖、铜奖),分别计11分、9分、7分、5分。

7、创新创业计划项目计分。

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践活动并结题者,国家级项目责人9分,组员3;省级项目负责人5分,组员2。仅通过中期检查,加分减半;该项目计分仅针对项目组原始成员。

(各类竞赛获奖成果只取最高分值1项计分、不累加;各类项目计分时也只取最高分值1项、不累加)

(三)社会服务类(该项上限为30分)

7、参军入伍

响应国家号召,报名参军并参加体检者,3分;入伍服役满两年的退役大学生10分;该项计分需提供征兵系统报名记录或征兵单位证明。

8、志愿服务

注册成为大学生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长达到16小时以上2分;志愿服务时长每满3小时,0.5分,上限4分;获得市级以上优秀志愿者表彰者,计5分。以志愿汇APP记录的服务记录和志愿者协会主管部门证明核算时长,优秀志愿者依据证书进行认定。

9、国际组织实习

在联合国、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国际奥委会等国际组织实习两周以上,6分(国际组织名录参见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网)。该项计分需提供实习单位证明或实习鉴定材料。

10、社会活动

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奖励计分,按最高奖励级别计分一次,不累加计分。获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称号者,计12分;担任省级学生组织干部、获湖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称号者,计8分;担任校级学生组织主要干部、获校级十佳大学生风云学子荣誉称号计6分;十佳大学生提名风云学子提名4分;担任院级学生组织主要干部计3分;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称号者,计2分。

三、 综合成绩计算

1、申请A类免试攻读研究生者(含特殊学术专长学生推免)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70%+素质成绩×30%。

根据学校下达给学院的推免生指标,按1:1.5比例确定推免生候选人。


2、研究生支教团计划的推免综合成绩计算方式按照校团委推免方案执行。


四、 推免生资格确定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候选人的综合成绩集体研究,确定推免生资格。


备注


1、推荐原则根据教育部要求和《湖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校教字〔2016〕22号)以及湖北大学《关于推荐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2、所有推免材料和核准项目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9 日。

3、本办法由湖北大学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及湖北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