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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学院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4-09-10 点击次数: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

万路路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副组长:杨维明、田牧

成员:曾诚、潘永才钟志峰田茂、罗显志、李璋、胡学敏、王翔

本院

推免生申请资格条件

一、推荐对象及申请基本条件

1.全日制在籍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基础扎实,修完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前三学年课程且成绩优秀,同年级同专业可比较性的前三学年学业成绩排名不低于50%。

4.专业志向远大,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法违纪、考试作弊和其他不端行为;

6.品行表现优良,无违规违纪处分记录。

二、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资格

(一)A类:普通类、免试直接攻读研究生

申请A类免试研究生者,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同时应注意以下要求:

1、符合人工智能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条件的学生可以同时申报人工智能学院和研究生支教团的遴选、或者同时申报人工智能学院和创新创业学院的遴选。不允许学生同时获得研究生支教团和创新创业学院的推荐。学生最终只能获得一个单位的推免生资格。

2、楚才学院学生统一参加楚才学院推免生资格考核;中途退出楚才学院(推免工作开展前)的应届毕业生在申请人工智能学院推免生资格时,其学业成绩要依照人工智能学院相应专业统一标准进行排名,即同年级同专业可比较性的前三学年学业成绩。

(二)C类:教育部“研究生支教团”项目

保留入学资格1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赴西部地区支教1年,期满后免试直接攻读研究生。

“研究生支教团”项目推免生的选拔,按照校团委发布的《关于招募湖北大学第27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的通知》执行。

推荐原则

一、 学院核准课程成绩组成:

以学生前三学年所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含必修课和选课)作为学业成绩。

二、 综合素质成绩评议细则

根据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素质成绩。

(一)科研成果类(该项上限为40分)

1、论文计分

l SCI一区期刊、CCF A类国际学术期刊或会议、《中国科学》上发表学术论文者计40分;

l SCI二区期刊、CCF B类国际学术期刊或会议、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相关学科排名前5%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者计30分;

l SCI三区期刊、CCF C类国际学术期刊或会议、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相关学科排名5-10%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者计20分;

l SCI四区、EI收录期刊、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相关学科排名10-20%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者计12分;

l 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相关学科排名20%-50%的期刊上发表论文者计10分;

l 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相关学科排名50%以后的期刊EI收录会议上发表论文者计8分;

l 在相关学科的科技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者计4分;

l 在一般期刊或会议上发表学术论文者计2分。

论文须以学生为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仅限前两名共同第一作者,且只能使用1人次),须以湖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所有论文均以正式发表或网络发表为准。论文成果取最高分值1篇计分、不累加。论文发表期刊所属学科必须属于计算机、人工智能、电子信息等信息类学科或相关交叉学科。论文认定以发表时对应的有效期内的《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国际学术会议和期刊目录》《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

2、专利和软件著作权计分

专利和软件著作所属权必须为湖北大学;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只认可第一完成人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的情况,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只能使用1人次,且必须已经授权。与计算机及信息技术相关的专利,发明专利计18分,实用新型专利计6分;与计算机及信息技术无关的专利,发明专利计6分,实用新型专利计2分;软件著作权计4.5分。(专利和软件著作权成果分别取最高分值1项、不单独累加

(二)竞赛项目类(该项上限为40分)

3A1类竞赛计分A1类竞赛是指《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的A1类比赛、“ACM - 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获奖学生取前3名。

获国家级特、一、二、三等奖(或XX杯、金奖、银奖、铜奖)者,分别计40分、32分、24分、18分;获省级特、一、二、三等奖者(或XX杯、金奖、银奖、铜奖),分别计20分、16分、12分、9分。

4A2类竞赛计分A2类竞赛是指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的A2类比赛);获奖学生取前2名。

获国家级特、一、二、三等奖(或XX杯、金奖、银奖、铜奖)者,分别计30分、24分、18分、14分;获省级特、一、二、三等奖者(或XX杯、金奖、银奖、铜奖),分别计15分、12分、9分、7分。

5B类竞赛计分B类竞赛是指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的B1B2类比赛);获奖学生取前2名。

获国家级特、一、二、三等奖(或XX杯、金奖、银奖、铜奖)者,分别计22分、18分、14分、10分;获省级特、一、二、三等奖者(或XX杯、金奖、银奖、铜奖),分别计11分、9分、7分、5分。

6、创新创业计划项目计分

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践活动并结题者,国家级项目负责人计9分,组员计3分;省级项目负责人计5分,组员计2仅通过中期检查,加分减半该项目计分原则上仅针对项目组原始成员,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项目组成员变更的以本科生院下发的变更文件或通知为准,变更后的项目组成员的各类计分减半、且变更前后对应的项目组成员不得重复计分

(各类竞赛获奖成果只取最高分值1项计分、不累加;各类项目计分时也只取最高分值1项、不累加

(三)社会服务类(该项上限为20分)

7、参军入伍

响应国家号召,报名参军并参加体检者,计3分;入伍服役满两年的退役大学生计10分;该项计分需提供征兵系统报名记录或征兵单位证明。

8、志愿服务

注册成为大学生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长达到16小时计2;志愿服务时长超过16小时的,增加1小时计0.1分,上限4获得市级以上优秀志愿者表彰者,计5分。以志愿汇”APP记录的服务记录和志愿者协会主管部门证明核算时长,优秀志愿者依据证书进行认定。

9、国际组织实习

在联合国、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国际奥委会等国际组织实习两周以上,计6分(国际组织名录参见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网)。该项计分需提供实习单位证明或实习鉴定材料。

10、社会活动

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奖励计分,按最高奖励级别计分一次,不累加计分。获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称号者,计12分;担任省级学生组织干部、获湖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称号者,计8分;担任校级学生组织主要干部、获校级十佳大学生风云学子荣誉称号计6分;十佳大学生提名风云学子提名4分;担任院级学生组织主要干部计3分;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称号者,计2分。

三、 综合成绩计算

1、申请A类免试攻读研究生者

综合成绩 = 学业成绩×70%+素质成绩×30%

根据学校下达给学院各专业的推免生指标,按1 : 1.5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专业确定推免生候选人。

2、研究生支教团计划推免生综合成绩计算方式按照校团委推免生工作方案执行。

3、创新创业计划推免生综合成绩计算方式按照创新创业学院推免生工作方案执行

四、 推免生资格确定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候选人的综合成绩集体研究,确定推免生资格。

备注

1、推荐原则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和湖北大学《关于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2、所有推免生申报材料和核准项目截止时间为2024910日。

320249121730前,学生将《湖北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及承诺书(附件1、附件2),并连同成绩单、有关成果、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人工智能学院教学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4本办法由湖北大学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及湖北大学人工智能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